找鞋子,就是其中一件。
据他的发小们说,伴娘最喜欢藏鞋子的地点,是新娘的婚纱下面。
他的目光在房间里梭巡了一圈,见房间里没什么特别的能藏东西的地方,而唐夜溪一直微微低头垂眸,他心里有数了,径直往前走了两步,轻轻掀起唐夜溪婚纱的一角。
一双镶满钻石的水晶鞋,呈现在众人面前,钻石闪烁,熠熠生辉。
“哇,”温木兰惊叹:“姐夫好厉害!”
顾时暮笑笑,单膝跪地,给唐夜溪穿好鞋子后,把唐夜溪打横抱起。
伴郎们头前开路,一行人热热闹闹地离开了温家。
顾时暮先把唐夜溪抱上车,汽车一路疾驰,驶到停机坪停下。
为了接亲,顾家出动了三架私人飞机。
顾时暮把唐夜溪抱上其中一架,片刻后,飞机飞离温城,飞向夜都。
飞机在教堂附近的停机坪降落,顾时暮又将唐夜溪抱下飞机,抱上等在停机坪的汽车,全程没让唐夜溪的脚落地。
抵达教堂后,又经过一系列繁复的准备,婚礼进行曲响起,唐夜溪挽着温明远的手臂踏上红毯,缓缓地朝等在红毯另一端的顾时暮走去。
在庄重肃穆的音乐声中,父女俩走得很缓慢,顾时暮的目光凝着唐夜溪的脸,看着唐夜溪缓缓地朝他走过来。
这一刻,他忽然明白了为什么男女结合在一起需要一场婚礼。
在这一刻,他体会到了庄重和责任。
婚姻是神圣的。
庄重的仪式感,就像一道分界线,宣告世人,从今以后,他就是与以前不一样的他了。
娶了妻子,他成了一家之主,以后妻子和儿女的幸福,都是他的责任。
他有信心,他可以照顾好他们。
庄重却又难掩激越抒情的音乐声中,唐夜溪挽着温明远的手臂在顾时暮的身边停住脚步。
温明远把唐夜溪的手放入顾时暮的手中,鼻尖发酸,眼眶发热。
他多希望他找回女儿的时候,女儿还没结婚生子。
这样,他还可以将女儿捧在手心中,让女儿做他温家的小公主,过一段无忧无虑的日子。
只可惜,世间许多事,都难随人愿。
他只能希望顾时暮以后对他女儿好一些,让他的女儿过得快乐、幸福。
而他和温家也会做他女儿最坚实的后盾,无论何时何地,他和温家都将会是他女儿永远的避风港。
顾时暮牵着唐夜溪的手走到神父面前。
身穿长袍的神父庄严地问道:“顾时暮先生,请问你愿意娶唐夜溪小姐为你的妻子吗?照顾她,爱护她,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都与她相爱相敬,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
顾时暮唇角勾笑,凝望着唐夜溪,眸光温柔,如秋日湖水的波光,潋滟生辉,“我愿意。”
“唐夜溪小姐,你愿意嫁给顾时暮先生为妻吗?照顾他,陪伴他,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都与他相爱相敬,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
唐夜溪看着站在她对面,改变了她的命运,给了她和孩子们一个温暖安定的家,对她和孩子们无微不至呵护有加的男人,心脏急跳,声音微微发颤:“我愿意!”
神父宣布:“新郎和新娘可以交换戒指了。”
顾时暮单膝跪地,为唐夜溪戴上戒指。
唐夜溪也为顾时暮戴上了戒指。
顾老爷子坐在贵宾席的第一排,左手揽着唐小初,右手揽着唐小次,笑呵呵的看着他儿子和唐夜溪交换完戒指之后,在宾客的起哄和祝福声中接吻。
太好了。
他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他的儿子和儿媳举行了盛大的婚礼,以后,谁也别想再拿他宝贝孙孙的出身说事了!
他的宝贝孙孙们就是婚生子,谁再敢乱嚼舌根,胡说八道,瞧不起他的宝贝孙孙们,谁就是无中生有,没事找事,要是让他知道了,立刻命人大耳刮扇过去,看谁还敢议论他的宝贝金孙!
婚礼结束,他心满意足地牵着唐小初和唐小次离开。
新郎、新娘和宾客们也都离开教堂,赶往酒店。
顾时暮兄弟多,发小也多,虽然宾客众多,但有他的兄弟和发小挡酒,他并没喝多。
唐夜溪喝的是和果汁差不多的果酒,午宴和晚宴都结束后,她只是稍稍有些脸红,也无大碍。
送走宾客之后,伴郎、伴娘们将新郎、新娘送入洞房。
伴郎、伴娘们陪着新郎、新娘辛苦了一天,接下来将是他们狂狂欢的时刻。
闹洞房,这大概是唯一一个可以名正言顺折腾顾时暮的机会,顾时暮的发小们无论如何都不想错过。
“我们这边闹洞房都是以一杯交杯酒开始的!”傅止意递给顾时暮和唐夜溪一人一杯酒,“这第一杯交杯酒,暮哥和嫂子要喝大交杯。”
与宴客时的酒不同,这两杯酒都是真酒。
在伴郎们的起哄声中,顾时暮和唐夜溪端着酒杯,手臂绕过彼此的脖子,将酒杯递到自己唇边,一饮而尽。
这就是大交杯。
因为手臂的长度有限,手臂绕过对方的脖子将酒杯递到自己唇边,两个人的身体就势必要紧密地贴合在一起。
唐夜溪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顾时暮结实的胸膛、温热的体温和心脏的跳动。
她有些害羞,喝完之后,脸颊羞红。
顾时暮微微垂眸,看着她娇羞的样子,忽然想起曾经看过的一句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他忽然觉的,房间内的伴郎伴娘们很碍眼。
春宵一刻值千金。
如果那些臭小子们识相的话,现在不是该带着伴娘们离开吗?
“差不多就行了,”顾时暮将酒杯递给顾洛白,“时间不早了,你们该回去休息了。”
“暮哥,一杯交杯酒就想把我们打发走吗?”范逍笑着说:“我们可是绞尽脑汁的准备了很多节目,暮哥别着急,我们觉的时间还早着呢!”
顾时暮优雅浅笑,“那我是不是应该说,真是谢谢你们了。”
众发小们:“……”
觉得他们暮哥这句话,威胁的意味十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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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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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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