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夜溪被他这番话说的红了眼眶。
她能听的出来,顾时暮说的不是糊弄人的场面话。
他说的是肺腑之言。
他是真心这么想的,所以他说出来了。
而且,他说的这些,都是符合事实的。
这说明,他是了解她的。
顾时暮对她好,她一直都知道。
可是,就像顾时暮所说的,大概是幼年时的经历,让她活得小心翼翼,把自己的位置摆的很低。
虽然顾时暮是她户口本上的丈夫、虽然他对她很好,无可挑剔的好,可在她心目中,顾时暮是个无所不能的神,是她崇拜、敬仰的人。
她一直是仰望顾时暮的,没办法顾时暮当成她的丈夫。
可是现在……心脏在胸腔中疯狂的跳动,心中涌上许许多多的甜蜜和酸涩。
他那么了解她……
他不是高高在上的神,是用心了解她的男人。
她的男人……
她低头垂眸,一颗心酸酸软软的,脑海中满是顾时暮俊美无俦的容颜。
他低头笑望她的样子。
他温柔宠溺的哄小初和小次时的样子。
他虽然不说话,带笑的目光却笼罩在她脸上的样子。
直到此刻,她才忽然发现,不知不觉间,她整颗心上已经全都是他……
房间外,顾时暮等人身后,唐水晶靠在温明远怀中,也红了眼圈。
泪水在她眼眶中打转,想到今天是她女儿大喜的日子,她才强忍着,没让眼泪落下来。
听了顾时暮那些话,唐夜溪的感觉是感动、是心动,而她的感觉是心酸、是悲伤。
她的女儿,原本应该是温家唯一的大小姐,应该千娇百宠着长大,养成骄傲洒脱的性格。
可她的溪溪,因为她和她丈夫的失误,在外面长大,吃了那么多苦。
她的女儿原本该是飞扬的、骄傲的,可顾时暮口中的她的女儿,是卑微的、小心翼翼的。
她的女儿甚至不敢将真实的情绪暴露于人前,克制着自己的情绪,让自己做一个懂事的人。
她自己是娇养长大的,从小到大,她向来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从没人能让她委屈自己。
可她的女儿,在她看不到的时候,受了多少委屈?
她越想越心疼,一颗心揪成了一团,死死抓着温明远的手,低声说:“我们亏欠溪溪太多了,以后我们一定要对溪溪好一些、再好一些!”
顾时暮那番话让温明远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那是他温明远的女儿啊!
他温明远的女儿,性格原本应该是肆意飞扬的,可他的女儿却因为过去的经历活的那么小心翼翼。
他心里难过极了,点头认真的附和她妻子的话:“你放心,以后我们再也不会让女儿受一点委屈了!”
哪怕他女儿嫁的是顾家又怎样?
只要顾家敢对不起他女儿,哪怕豁出去一切,他也要为他女儿讨个公道!
不过,看顾时暮对他女儿的态度,他想这些应该是多虑了。
他也是男人,他看得出来,顾时暮对他女儿是动了真心的。
很多人都以为,顾时暮对他女儿好,给他女儿体面,是因为两个孩子。
可他看得出来。
不是。
顾时暮对他女儿好,是被他女儿的魅力折服了。
也对。
他女儿那么优秀,只要长眼睛的人都看得见。
更何况,他女儿还为顾时暮生了两个儿子。
两个人孕育了共同的血脉,顾时暮难免对他女儿偏爱几分,有这几分偏爱,再加上他女儿自身的魅力,顾时暮想不心动都难!
温木兰是个感性的女孩子,她被顾时暮的话给打动了。
原本,她还准备了几个刁难顾时暮的问题的。
可是,刚刚顾时暮说的那番话说进了她的心坎里,让她觉得心里暖乎乎的,觉得她这位堂姐夫特别好!
她一感动,就不愿意再为难顾时暮了,上前把门打开了。
伴郎们见门打开了,簇拥着顾时暮一拥而入。
顾时暮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床上,盛装打扮的唐夜溪。
她原本就极美,今天穿了婚纱,挽了发,画了精致的妆容,又有了一份与往日不同的美丽。
以前是轻灵飘逸,绝世出尘,今天却是风华绝代,艳光四射。
他的眸色深了深,想起他的发小们调侃他的话:暮哥,你肯定是老天爷的亲生儿子!不知不觉白得两个儿子,还白送一媳妇,媳妇还是国色天香的一代绝色,除了老天爷的亲生儿子,谁还能有这运气?
他现在觉得,他发小的话,很有道理。
他大概真是老天爷的亲生儿子,才会在不知不觉中,便拥有了两个聪明伶俐的儿子,还有这样一个风华绝代的……孩儿他妈?
他被自己脑海中这一闪而过的想法逗笑,嘴角含笑,缓步走到床前,按照结婚的习俗对唐夜溪说:“溪溪,我来接你了。”
“这样不行!”温木兰在一边嚷嚷:“姐夫,你得单膝跪地,把捧花献给溪溪姐姐,然后再说这句话!”
顾时暮从善如流,单膝跪地,将捧花递到唐夜溪眼前:“溪溪,我来接你了!”
唐夜溪的眼眶发热,脸上却挂着灿烂的笑容,一手接过捧花,另一手握住顾时暮的手,将顾时暮从地上拽起来。ŴŴŴ.ŚŤЖŚŴ.ČŐM
温木兰“哇”了一声,“溪溪姐姐太疼姐夫啦,单膝跪那么一小会会儿都舍不得,这么快就把姐夫给拉起来了!”
唐水晶站在门口含笑看着,对她这个堂侄女很满意。
这孩子虽然年纪不大,也是家里娇宠着长大的,但性格很好,丝毫没有千金大小姐的骄娇二气,嘴巴甜,会来事,刚刚说的那几句话恰到好处。
这伴娘,她没挑错人。
唐夜溪被温木兰说的有些不好意思,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只能用微笑代替一切。
“姐夫,你该找鞋子了!”温木兰提醒顾时暮:“找到鞋子,亲手给溪溪姐姐穿上鞋子,才能抱着溪溪姐姐离开哦。”
顾时暮点头应了一声,视线在房间里梭巡。
这些事,来的路上他的发小们七嘴八舌的都提醒过他。
虽然他的发小们目前还都是单身汉,但是家里大都是人丁旺盛的,几乎都参加过哥哥弟弟们的婚礼,算是没吃过猪肉看到过猪跑的,来时路上,他们给他“科普”了很多他或知道或不知道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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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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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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