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刘俊飞等人离开,张小凡有些好奇的问道:“既然都是去吃饭,怎么不喊他们一起呀?黄云山有钱,不差那几双筷子几个碗,而且,这次要是没有刘俊飞,我们也不可能抓到廖金生和他背后的黑恶组织呢。”
“你小子人情世故还得多学着点,人家黄先生专门请我们三个人,你不知道什么意思吗?不然他为什么不请叶律师一起?你以后记住喽,别人请你吃饭,没有指定让你带谁一起,你可千万别多带一个人,懂了没?”
闻言,张小凡笑着挠了挠头:“是,我知道了。”
见状,林萱微微摇了摇头,张小凡的世界比较单纯,所以他注定只能为将,不能为帅,他没心机,没城府,眼里能看到的,只有好和坏,善和恶。
而叶默却不一样,他比你想象中要狡猾的多。
所以,你可以放心的跟着叶默,因为他绝对不会让你身陷危险之中。
跟着他,任何事情都不要你操心。
……
很快,黄云山派来接叶默的车就到了。
车子带着叶默等人,经过沿江路,一直穿梭进去了沙面半岛。
前方矗立在江边雄伟建筑,便是知名的白天鹅酒店了。
哪怕是在安京,叶默都没有去过如此高档的酒店吃饭。
黄云山作为东道主,自然是好酒好菜的招待众人。
仅仅一顿饭,就花去了九千多块钱。
叶默也没有觉得这是什么奢侈超标的消费,他和黄云山萍水相逢,本来就没有利益间的来往。
黄云山这么有钱,一餐饭不过是为了聊表心意罢了。
吃完饭,张小梅认了张小凡当干哥哥,张小梅和黄康两人,硬要带张小凡去金六福给他买个什么红绳,说是广州这边认干亲的习俗。
张小凡喝的醉醺醺的,就这么被黄康和张小梅拉走了。
叶默答应要带林萱去吃甜品,自然也没有食言。
甜品店就在爱群大厦旁边,是一家闻名已久的老字号。
林萱也没有点冰淇淋,而是要了一碗龟苓膏。
两人吃着龟苓膏,坐在沿江路边的石凳子上,看着江中间满是霓虹灯的游船,开始感慨起了人生。
“广州的夜景,真的好美,以后有机会,我想去坐船珠江夜游。”看書菈
“也就是咱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人外地人觉得不一样,本地人你给钱他他都不去夜游。”
“你呀,就会扫兴,你看这珠江两岸的霓虹灯多漂亮,江中间的游船多美,这要是和喜欢的人坐在这里,别提多浪漫了。”
“咱俩就像是土包子进城,坐个地铁觉得浪漫,在江边吹个风也觉得浪漫,那外地人去了咱宁海,见到那些古寺破庙和里面的光头和尚,还觉得更浪漫呢。”
“行了行了,你都没一点情调的,和你谈恋爱就跟吃蜡一样,枯燥乏味,你还是破你的案去吧。”
就在两人聊天之余,叶默的一双眼睛,一下子在人群中锁定了一个人。
晚上珠江边的人流量特别多,很多人出来乘凉吹风。
这时候自然也给扒手可乘之机。
这不,一名瘦如猴子的男孩,此刻正在用刀片划一名女子的背包。
而叶默眼睛随便扫了几下,就发现这名男孩的周围,还有几名同伙。
他们分别位于三个方位,负责放风观察。
同时也在同伴被发现之后,及时出来帮忙。
也就是说,如果被偷钱的对象发现了此事准备反抗,这时候这几名同伙就会站出来。
通常这种情况下,落单的受害者都不敢声张,更不敢报警。
这年代,扒手到处都是。
尤其是广州这种经济发达的地方。
基本上每个外来打工者,都遇到过偷钱,抢钱的事件。
最可怕的,还是飞车抢钱。
也就是骑摩托车的抢钱党,这帮家伙,也是导致很多城市禁摩的一个关键因素。
叶默身为警察,见到有扒手,自然不可能坐视不理。
他突然站了起来,将手里的龟苓膏碗扔进垃圾桶,随后朝着那名扒手走过去。
见到叶默的怪异举动,林萱本来还想问什么,但和叶默相处这么久,她瞬间就知道了缘由。
如果不是遇到什么事情,叶默不会露出这副表情。
所以林萱仔细观察了一下,便发现了正在偷钱的扒手。
她于是立马拿起手机,给李队长打去电话。
“喂,李队,我是林萱,我和叶默在沿江路散步,遇到了几名扒手,你叫两名干警过来一下。”
“好的好的,你让叶队长一定小心,别乱来,江边那些扒手都是惯犯,这些未成年抓了进去你又不能让他坐牢,只能拘留,放出去他又继续,烦都烦死了。”
“我知道,你放心,你最好联动一下120,我担心一会叶默出手,会有人受伤。”
听到这句话,李队长懵了。
他吓得连忙亲自带队出警。
场间,就在那名男孩将女人背包划开准备得逞的时候,叶默直接走了过去,随后一把抓住男孩的手腕:“在我眼皮子底下偷东西,不想活了?”
此言一出,那女子瞬间反应过来,随后连忙检查自己背包,发现被划了一大条口子。
她惊讶之余尖叫一声,却发现周围走来了几名拿着水果刀的男子,她顿时意识到不对劲,随后捂着包包赶紧跑了。
场间,被叶默抓住手腕的男孩对着叶默疯狂开骂,并且另一只手从裤兜里取出一把水果刀,对着叶默就划了过去。
叶默反手一拧,随后一把将男孩手中的水果刀夺了过来。
“小小年纪不学好,出来偷东西,这玩意儿很危险,不知道吗?”
“你放开我,你他妈谁啊。”
男孩一边骂着,一边用脚踢叶默。
叶默也没有理会,直接撒手放开了他。
他的目标不是这个被控制的小男孩,而是他身后那帮成年人。
这帮人利用未成年男孩出来当扒手,自己就在背后坐收利益。
这些男孩被抓之后,也不能判刑,最后只能放出来。
放出来之后,便又继续从事扒手勾当。
这年代的广州,此类现象到处都是。
叶默就想知道,这帮人到底有个什么样的团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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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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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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