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么一说,众人都感觉到了几分轻松,忍不住笑了起来!
姜绾继续道:“我就说要送一份礼物给父亲,但是没办法把这个东西在生日之前送到他的手中。”
“这时父亲告诉我说,他的警卫员孙牧刚好在南城。”
“南城距离魔都是很近的。”
“若是坐火车大概半天就到了,于是我就去找了红姬。”
“原本的斧头帮被她收编之后,我和她谈过让她走物流。”
“现在她已经发展出了几条简单的线,从燕京城到魔都这条线是她最先发展出来的。”
“现在这条线他们已经趋于成熟,还有一条线就是到南城的。”
“在我详细地询问了情况之后,便将那颗钻石镶嵌在一个座钟里。”
姜绾比划了一下,还从背包里拿出一张照片给大家看。
这是一个半米高的座钟。看着就是个古物件,不过瞧着还算是精致。
姜绾指了指座钟中间的那个圆盘。上面镶嵌着一个图案。
这个图案大概是代表着日月交替的意思。
姜绾说道:“我把那颗钻石放在了墨汁里。”
“墨汁中又加了一些类似胶水一样的东西,钻石在里面滚了一圈,等到拿出来放在外面风干。”
“这期间用了大约半天的时间。”
“等到彻底风干后,便将这颗钻石卡在了这个图案上面,代替了日月中的月。”
众人再仔细看。
发现照片里的确是有一个黑色的类似像月亮一样的东西。
不过它的造型有些不大对劲,明显是和原本的月亮并不协调。
因为原本的月是圆形的,可这个稍微有些棱角。
但因为是黑色的,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打冷眼也是瞧不出什么来的。
谁也不会想到那个月是一颗真正的钻石染上了墨汁。
不得不说,如果姜绾不说出实情,光是拿到这个座钟。是怎么都想不到这里藏着一个几千万的钻石的。
众人都赞叹地看向姜绾。
姜绾端起水杯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我请红姬帮忙把这个做钟送到南城,交给孙牧,并且声明,是送给父亲的生日礼物。一定要在今天前将礼物送到。”
“这期间就算有人发现我也不担心。不过是一个就座钟而已,值不了几个钱,犯不上在这上面多浪费精神。”
事实上姜绾不知道的是:这个座钟,红姬的人在运送的时候,的确是被颜东升知晓。
这也是颜东升之前过来找红姬,询问她为什么要帮姜绾的原因。
红姬当时的回答很简单:“我们是打开门做生意的。”
“不管是谁来上门委托,只要不违反原则,在我们经营范围之内,我都不会拒绝。
事实上,颜东升也拿到了姜绾所寄送的这个物件的照片。
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座钟。
颜东升生怕姜绾在里面藏了什么猫腻,还特别让人把钟的后盖卸开,看看里面有没有藏东西。
结果确认里面啥都没有,就是一些机械的零件。
颜东升见的确没什么猫腻,加上姜绾声称亲自押送。
他才会来找红姨抗议一番,便什么也没说的走了。
却完全没有想到:真正的钻石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送出了燕京城。
钻石连同座钟送到孙牧手中。
孙牧便连夜出发,大清早找到高翔,将座钟作为生日礼物送到他的面前。
高翔是昨天到魔都的。
今天大清早醒来就看到了女儿送的生日礼物,这让他很是欣喜。
但是,谁家过生日要送钟的啊,还千里迢迢送这么一个过来。看着就不对劲。
不过,女儿的聪慧他是了解的,当下便仔细地查看这个座,然后就瞧见了一个很简单的符号。
这符号看着就像是一块不经意的划痕,但是高翔却看出了不对。
因为这符号是有特别意思的,是一种指向。
高翔仔细地看了看。
顺着指向瞧见了那个月亮。
高翔疑惑地检查座钟时,便发现了那个月亮,然后伸手抠了下来。
拿在手里发现是一颗钻石。
不过因为上面的墨汁已经干涸,看着黑不溜秋的。
姜绾的保全公司护送钻石这事虽然一部分人知道,可是高翔还真就不知道。
主要是消息没传出来。
但是孙牧知道啊!
高翔把钻石拿在手里没发现什么问题。
就在他疑惑这个黑不隆冬的玩意是个什么东西时,孙牧刚好拿着的文件进来。
看到这东西时,他随意说了一句:“这东西怎么看着那么像是钻石。”
“不过姜绾同志要运送的是颗粉色的钻石,这却是个黑的。”
“如果它是粉的,我都要怀疑是不是她把钻石藏在座钟里了。”
这话让高翔灵机一动,急忙拿了水过来,将钻石丢在水里。
果然,水立刻将墨汁洗掉,变成了一颗璀璨的粉钻。
这一下连孙牧都震惊了。
高翔察觉到不对,急忙打电话给姜绾。
这时姜绾已经在火车上,根本就接不到电话,但是姜绾已经做了安排。
高翔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是贾海霞接的电话。
贾海霞直接告诉他:姜绾给他留了一封信,就在那个座钟的底座下面,是送给他的贺卡。
高翔立马明白了什么。ŚŤЖŚŴ.ČŐM
挂断电话后,就把座钟的底盖掀开了。
那是一个小夹层,里面的确装了一封信。
在信里,姜绾详细说明情况,并且把那份委托书也藏在了里面。
她的意思就是:让高翔在晚上6:30之前到胜利宾馆的808房间,将其交给陈先生。
让陈先生确定货物的真假之后,在委托书上签字。就算任务完成。
于是,高翔便去了!
这前后的经过,姜绾说出后众人都震惊不已。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原来姜绾来了这么一招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不得不说中间的所有环节,但凡差错一点点,东西都不可能送到,甚至直接丢了。
不得不说她的安排很细致,算准了每一步,但也需要运气在里面的。
同时她也是胆大心细得很,一般人做不到这一步。
众人都震惊地看着姜绾。
乔连成的神色也缓和了下来。
他知道自己媳妇很聪明,做到算无遗策的地步,似乎也并不觉得奇怪。
毕竟她在小说里可是写过很多高智商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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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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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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