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啦 > 都市言情 > 闪婚夫妻宠娃日常 > 第一千四百四十四章你热心过头了
  “……”曹诗雯脸颊发烫,无话可说了。

  其实,她心里有话,可她不敢说。

  她心里的话是,既然郑融追求她,自然就该付出一些东西。

  男人追求女人,有几个能空手套白狼的。

  要先付出,女人再权衡是否选择这个男人。

  既然郑融追求她,不管为她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别人都是这么做的!

  可是,她很清楚,这些事,只能意会不能言传。

  她想的这些,也就只能在心里想一想,不能说出口,不然,她能被人给喷死。

  她被逼的没办法了,只能同意:“我明白了,我今晚就搬!”

  她一边说着,一边红着眼眶委屈的看了郑融一眼。

  她希望郑融可以看到她的委屈,阻止她搬家。

  可这会儿,郑融比她还委屈。

  他到现在还没回过神。

  他欢欢喜喜带着女朋友回家吃饭,万分期待的盼望着他爸把家传的玉镯传给他女朋友,以后,他女朋友就是他爸承认的他的未婚妻了。

  他这一整天,想要想到这一幕,他就高兴的快要飞起来了。

  可是,他期待着、期待着,别说是未婚妻,连女朋友都没了。

  曹诗雯居然说她不是他女朋友!

  她怎么能这样呢?

  郑融伤心极了,没心思察言观色,去注意曹诗雯的委屈。

  曹诗雯算是抛媚眼抛给瞎子看,抛了一个寂寞,郑融根本没搭理她。

  她气疯了,心里暗暗发誓,明天她一定把沈乐钧拿下!

  等她拿下了沈乐钧,她就是沈家的少夫人,郑融和郑家算什么?

  等她成了沈家的少夫人,不管是郑融还是郑志和都要对她点头哈腰讨好她!

  抱着这样美好的期待,她愤愤然的从郑家离开。

  郑志和派了司机和保镖跟着她,帮她去搬家。

  即便期待着明天她可以沈乐钧的男朋友,可她依然不愿意今晚就搬家。

  可郑融派了人盯着她,她没办法不搬,只能草草收拾了一个行李箱,搬去了酒店住。

  她还是给自己留了退路。

  万一明天她没办法成为沈乐钧的女朋友,她可以借口她把很多东西都落在郑融的房子里了,再回去住。

  沈乐钧的条件太好了,她对成为沈乐钧的女朋友,并没有太多的信心。

  她唯一的信心来自沈乐钧的堂妹沈希瑶。

  明天,沈希瑶会陪她去见沈乐钧,希望,沈希瑶给力,能帮她把沈乐钧拿下。

  她激动又忐忑,一整晚都没睡好。

  第二天,沈希瑶早早来到酒店接她,见到她就纳闷的问:“房子住的好好的,怎么突然搬来酒店住了?”

  曹诗雯:“……”

  别看沈希瑶是她最好的朋友,可就连沈希瑶也不知道,她住的房子是郑融的。

  当初,郑融提议她住进他的房子,她不肯,对郑融说,怕人知道了,误会他们同居,对她名声不好。

  郑融当即说,他会保守秘密,不会对任何人讲。

  郑融说话算数,除了她和郑融没有任何人知道她住的是郑融的房子,连沈希瑶这位她最好的闺蜜都不知道。

  既然沈希瑶不知道内情,她当然不可能说她被郑志和从房子里赶出来了,含糊说:“房子住的不舒服,我想换一个,算了,不说这些,沈大哥真的要请我吃饭吗?我都不敢相信,昨晚激动的一整夜都没睡好。”

  在沈希瑶面前,她从来不掩饰她对沈乐钧的欣赏和喜欢。

  道理很简单,她必须表现出对沈乐钧极致的欣赏和喜欢,沈希瑶才会帮她创造机会和沈乐钧相处啊!

  “放心吧,是真的,”沈希瑶亲昵的揽住她的肩膀,“我看,你的苦心没有白费,你终于要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走,我带你去买衣服做造型,我一定要把你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让我堂哥看你一眼就被迷住!”

  沈希瑶对她这么热情,曹诗雯心里很受用。

  她与沈希瑶的身份天差地别,沈希瑶肯定是看到她有机会嫁给沈乐钧,才会对她这么热情。

  沈希瑶说得对,她的苦心没有白费,或许今天,就是她守得云开见月明的一天!

  两人买衣服、做造型,半天时间很快过去。

  中午,两人来到沈乐钧定好的私房菜馆。

  两来来到包房,推门进去,看到沈乐钧,沈希瑶甜甜的叫了声“堂哥”:“对不起呀,我们来晚了。”

  “是我来早了,”沈乐钧招呼两人,“坐。”

  沈希瑶把曹诗雯按坐在沈乐钧对面的位置上,冲沈乐钧爱昧的眨眨眼睛:“堂哥,你确定也要我坐下吗?”

  沈乐钧笑笑:“坐,我有话对你们两个说。”

  “什么话呀?”沈希瑶在曹诗雯身边坐下。

  沈乐钧轻笑:“原本想吃过饭再说的,既然你这么着急,那就先说再吃好了。”

  就怕说了之后,她们就没心情吃了。

  但这不关他的事。

  “嗯嗯,”沈希瑶双手交叉撑着下巴,笑的娇憨可爱,“堂哥你说,我们听着呢。”看書菈

  “好,我先和你说,”沈乐钧拿起茶壶给自己倒了杯茶,慢悠悠说,“希瑶,你好像对我的婚事很热衷。”

  沈希瑶愣了下,很快甜美的笑起来:“当然啦!我看伯父、伯母经常为了堂哥你的婚事操心,我就想为伯父、伯母尽一份力嘛!”

  她扭头看了曹诗雯一眼,冲沈乐钧俏皮的吐吐舌尖:“我闺蜜这么漂亮,我舍不得介绍给别人,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堂哥你啦!”

  “谢谢,不过不用了,”沈乐钧抬眼看向她,脸上有优雅微笑,笑意却未达眼中,“你伯父伯母确实操心我的婚事,但他们对我婚事的头一个要求,就是门当户对。

  让他们知道,你没弄明白他们的要求,就操心我的婚事,他们怕是会不高兴。”

  “啊……”沈希瑶的脸色猛的变了。

  她瞠目结舌了一会儿才回过神,勉强的扯扯嘴角:“对、对不起啊堂哥,我是看我闺蜜很漂亮、特别漂亮!

  我闺蜜是校花,很多人都喜欢她,我以为堂哥也会喜欢她。

  我不知道堂哥想给我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嫂子,我……我……”

  她眼眶通红,快急哭了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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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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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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