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没生两个小家伙儿时,唐夜溪每个周六的上午都要带唐小初和唐小次回娘家。
生了两个小家伙儿之后,孩子小,出门不方便,有几个月没去。
现在,两个小家伙儿大些了,能出门了,又恢复了他们没出生时的规律,每个周六的上午,唐夜溪都要带着两个小家伙儿回娘家。
她的童年满是阴影和坎坷,没人爱她。
现在,她的儿子们有很多很多人疼爱,这是她乐见的。
虽然血缘关系是产生感情的首要原因,但要想感情深厚,需要相处和来往。
一般来说,感情和相处来往成正比,相处来往的越多,感情越深厚。
她爸妈都是精明能干的人,有丰富的人生经验,几个哥哥都是各个领域中的翘楚,她和孩子们多和她爸妈、她哥哥们相处对她和孩子们都有好处。
她希望她爸妈、她哥哥们和她的孩子们感情好,于是,只要天气好,孩子能出门了之后,每个周六她都要雷打不动的去温家。
温家人摸到了这个规律,一家人都会尽量在周六这天空出时间,回家看他们的宝贝外孙/外甥。
顾时暮有时候会和唐夜溪一起带孩子到温家和温家人聚一聚,但大多数时候他还是会选择在这半天时间里努力把公司的事情全都处理完。
这样,剩下的一天半周末,他就可以心无旁骛的陪他的老婆孩子了!
这天,又到了周六。
早晨,他和唐夜溪一人抱一个小不点儿,照顾他们吃早餐。
他抱着老三小参,唐夜溪抱着小幺小鱼儿。
小参的性格有点像小初,老老实实的被他抱着,眼睛盯着他手里的勺子,他的勺子稍稍往前一递,他就像小鸟儿接大鸟儿嘴巴里的食物一样,小脑袋往前一探,把勺子里的食物吃的干干净净。
小家伙儿吃的一脸认真的小模样可爱到爆,他还年轻,可看自己儿子的表情已经一脸老父亲的慈爱了。
小鱼儿就没他三哥这么老实了。
他严重怀疑,他给他小儿子起错了名字。
叫了小鱼儿,就真和一条滑不溜丢的小鱼儿似的,除了睡觉的时候老实,只要是醒着,就没一点安稳时候。
吃饭的时候也不好好吃,他妈妈喂他还不行,他自己手里还拿着一个奶黄包,手也撕,牙也咬,奶黄包到他手里只片刻,就没了奶黄包的样子,变成了一坨奇形怪状的东西。
大概是因为自己小时候吃了太多苦的原因,唐夜溪特别宠孩子,对孩子温柔有耐心,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她从来不会违逆两个孩子的心意。
比如小鱼儿这种拿着奶黄包用两只小手撕扯,“分尸”一样的行为,唐夜溪也由着他。
他吃不了,唐夜溪也不嫌弃,更不会浪费食物,不管小家伙儿把东西“折磨”成什么样,她都会把东西吃下去。
顾时暮看不过去了,对她说:“溪溪,我们养只狗吧,养只金毛,听说金毛很温顺,不但不会咬孩子,还会帮着看孩子。”
“怎么忽然想到养狗了?”唐夜溪不解的看他,“你不是不喜欢养狗吗?”
太子爷儿喜欢狗,也喜欢猫,但是不喜欢自己家里有狗和猫。
因为他有轻微的洁癖,觉得动物不如人干净,受不了家里有动物。
“我这不是看不下去了吗?”顾时暮嫌弃的看他小儿子手里的奶黄包,“你看他手里那坨东西,想到待会儿你会把那坨东西吃下去,我就替你难受。”
唐夜溪笑嗔他一眼:“你生了小儿子,你也变小了,说的话也变幼稚了!什么叫‘那坨东西’?你还让不让人吃饭了?”
“本来就是,”顾时暮看了看餐桌上的奶黄包,又看看被小鱼儿揉躏的不成样子的奶黄包,“你自己看看,它们还像是同一个物种吗?”
唐夜溪:“……”
确实不像了。
不过……
“吃起来味道是一样的呀!”唐夜溪和他开玩笑:“你是不是嫌弃你儿子把奶黄包弄脏了?我们小鱼儿的小手洗的可白了,是吧小鱼儿?”
小鱼儿忽闪忽闪大眼睛,冲着自己最最最爱的妈妈卖萌,“啊”的张开嘴巴。
唐夜溪喂给他一勺蛋羹,他闭上小嘴巴,心满意足的嚼起来。
唐夜溪亲了小鱼儿白嫩嫩的小爪子一下,笑着歪头看顾时暮:“居然嫌弃你儿子手捏过的东西,不是晚上亲你儿子小脚丫的时候了?”
顾时暮:“……”wap.ŚŤЖŚŴ.ČŐM
他咳嗽了两声。
这种事,大白天的就不要说了吧?
晚上看着睡的乖乖萌萌的宝贝儿子,情难自禁,抓起他宝贝儿子的小脚丫亲了一口。
大白天的就不要说这个了,影响他光辉伟岸的形象!
看他努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唐夜溪被逗的笑的不行,又在高高在上的顾家太子爷的身上看到了“可爱”两个字。
她怦然心动,情难自禁,忍不住凑过去亲了顾时暮一下。
“咿!呀!”正往嘴里塞奶黄包的小鱼儿看到这一幕猛的瞪大了眼睛,把奶黄包从嘴里拿出来,探着小身子,“啪”的一下把奶黄包拍在了顾时暮的嘴巴上。
顾时暮为了老婆主动送上的一个充满爱意和倾慕的香吻正高兴,刚和老婆香软的唇瓣分开就遭受了来自宝贝儿子的重重一击。
他:“……!!!”
唐夜溪愣了下,继而大笑,笑的双肩直抖,止都止不住。
“咿!呀!”小家伙儿把奶黄包塞进了顾时暮的嘴里,然后搂住了唐夜溪的脖子,仰起脸蛋儿,软嫩嫩的小嘴儿啾的亲在了唐夜溪嘴巴上。
顾时暮:“……”
奶黄包已经被儿子塞进嘴里了,虽然嫌弃的不行,但也没有吐出来浪费掉的道理。
他们家虽然经济条件好,但家教严,浪费食物这种事,小时候不敢做,长大了就不好意思做了。
现在,他当父亲了,还是四个孩子的父亲,当然得给孩子们做榜样。
他忍着心头的不适,假装他儿子孝敬他的是盘子里正常的奶黄包,而不是被他儿子揉躏过的奇形怪状的奶黄包。
忽略掉这一点,味道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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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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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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